工会职责
一、根据校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和学校的中心任务,制订工会工作计划、总结,制定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培训。
二、根据《工会法》《教师法》《劳动法》等法规努力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群众说话办事。深入基层,调查研好教职工工作,听取教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建议,配合党组织开展工作,及时向校党组织反映教职工的意愿和要求,沟通密切领导与教职工的联系。
三、按期召开工会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组织筹备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主持起草工作报告,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性的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活动;组建并管理好教职工社团,活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文化技术教育,开展教职工文化交流、知识讲座和专业技能比赛活动。
六、认真办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做好教职工的慰问及送温暖工作。
七、做好有关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
八、负责退休教师事务、教职工子女入学(园)、校车库报备管理、职工疗休养、设施建设品牌服务、困难职工帮扶、校膳食委员会、工会智慧平台维护等事务。
九、负责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负责管理工会财产。
妇委会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市委教育工委和上级妇联组织部署的工作,履行引领服务联系职能,推动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开展。
二、建立完善学习培训、工作会议、人才培养等工作制度,抓好妇工委、妇委会干部队伍建设。
三、指导学校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工作,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四、评选、表彰、宣传、推荐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妇女典型。
五、开展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活动,组织培训、交流和研讨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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