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2016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 | ||||||
| 工程名称 | 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2016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 | |||||
| 分项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服务期 | 要求 | 备注 | |
| 1 | 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2016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 | 项 | 1年 | 按照深圳市校园法律顾问工作指引及合同约定执行 | 中标单位要按照深圳市校园法律顾问工作指引要求提供以下服务:1.法律咨询或出具法律意见;2.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3.纠纷调解或诉讼代理;4.师生法制宣传教育;5.合同起草与审核。6.其他法律事务。 | |
| 1.投标单位必须写出详尽的法律服务计划书和投标价格,并出具其法律服务资质证明(复印件盖章即可),签合同时验原件;2.投标的完整资料(一式两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面交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行政办公室安老师处,联系电话22253237;2.接受投标资料的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一周之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