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高中两部校区原有消防器材,存在种类与数量不足、破损残缺、自然老化等问题,校安全管理部门按照公安消防部门的统一规范,提出添置或更换的整改要求。总务处根据安全部门的实际需求种类和数量完成购置立项。请有意投标的公司将产品报价投标书,三日内交到高中部综合楼11楼校办公室。 <BR>
<P> 深圳第二实验学校 </P>
<P> 2009年10月22号</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