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在初中部三楼会议室举行表彰仪式,对路见不平、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的初二学生小吴进行表彰奖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会长张振方、市公安局黄贝派出所警官及我校校领导出席仪式。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根据《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章程》有关规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对吴同学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金8000元。表彰会上,张振方会长对我校及吴同学为平安深圳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充分肯定了吴同学应对抢匪的机智表现并寄语吴同学“好好读书、必成大器”,他表示,见义勇为、匡扶正义、除暴安良、无私奉献,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和时代精神的具体体现,但国家、社会和学校要求少年儿童在危急关头重在自救自护,以保护自身安全为先,不提倡年幼学生抓抢匪,要实现和谐深圳这一目标,迫切需要的是营造和谐、安宁、稳定的社会环境,需要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形成敢于见义勇为良好氛围,让 “见义勇为、见义智为、见义众为”遍及每个角落。
事件回放:6月7日19:10分,初一某班吴同学放学回家,途经爱国路高架桥时遇到一位遭人抢劫手机的女孩求助,吴同学毫不犹豫骑上单车一路猛追大喊:“抓小偷!”,一番激烈追赶过后,吴同学勇敢地用单车拦住了抢匪去路,并与闻声而来的热心路人和民警将劫匪一举擒获。媒体争相采访之时,吴同学说:“当时我只有一个念头,这个向我求助的女孩丢失的东西对她一定很重要,刚刚经历了“六一”成长礼,我已经是大人了,要学会承担责任,学会帮助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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