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我是黄贝派出所毛警官,今天在法制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上的讲话题目是:《享受成长阳光,远离犯罪阴霾》。
面对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升,未成年人受到无辜伤害的现象,我们作为法制战线的警察,感到肩上的责任很重。今天,我将给同学们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同学们一定要清楚刑事犯罪的年龄划分。我国刑法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达到劳动教养标准的,可以送到劳动教养所进行劳动改造。所以,并不是说,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就可以为所欲为,无所约束了。
第二个问题,对于学生来讲,怎样才能远离危害、避免犯罪呢?根据多年的案件经验,我们发现,一个人走上犯罪的道路是与他从小养成的不良习惯有着必然的联系的。据我所知,我们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是非常重视学生的习惯养成的,这是正确的教育,因为习惯决定着学生的未来。坏习惯导致违法犯罪的内容包括很多,比如旷课容易造成父母和教师的监管缺乏,导致个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比如以大欺小,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非常容易走上抢劫犯罪的道路;比如缺乏宽容心,同学之间因琐事打架斗殴而导致死伤的犯罪事故。以上种种坏习惯,希望同学们要在老师的教育和学校的管理下,及时改正。
今天,我在这里主要讲解的是第三个问题:上网的安全与法制。生活中,同学们都喜欢上网或者玩手机。但同学们请记住,上网,也涉及到法律问题。比如,有的学生喜欢随意在网上张贴班级同学的照片,这就涉及到侵犯同学的肖像权;在网上发泄情绪,对一些同学进行诽谤和攻击,发帖子透露班级同学信息,随意结交网友,这些都容易导致违法犯罪。有这样一起案件,张某某是一个初二的女生,平时喜欢随意认识网友,一次因为和班级同学发生矛盾,于是,就约来自己的网友,想教训一下班上有矛盾的女生。结果,班级女生没出来见她,她就和网友一起吃饭,还喝了一些酒,迷迷糊糊的她带到一个网友的住处,睡到半夜时,该女生被网友及另外两名男青年轮奸。尽管几名罪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是这次伤害对这个女孩来说,是一生难以改变的悲剧啊。
可能,有的男同学会觉得我是男生,没危险的,那这种想法就大错特错了。因为男生的家长平时对孩子的监管没有女孩家长那么细心,男孩子同样也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眼中的目标。某市发生过一起杀童案就是专门针对男学生的。当时的案情是:一名刑满释放的男青年,常去网吧上网,他看到有很多中、小学校的小男孩经常旷课去黑网吧上网玩游戏,就产生了犯罪想法。他先是花钱请这些学生玩游戏,博得学生的好感,等学生对他失去了戒备心理后,便以家中有游戏机,要带这些学生到他家中玩游戏等为理由,先后将11名十一、二岁左右的学生骗到他的家中,先是对这些学生实施身体猥亵,后来又残忍地将其中的六名学生杀害。尽管这名犯罪分子被判处了死刑,受到了应有的处罚,但是这起案例留给我们的却是深深的思考与悲痛。
同学们,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诱惑,如何正确面对这些诱惑,这是一个考验意志的过程,也是一个认识自我的过程,更是一个塑造人生的过程。我相信,在我们聪明的孩子们面前,没有什么诱惑是不能抵制的。最后,祝同学们都能够阳光成长,远离犯罪!谢谢大家!

